陕西省人类精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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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24-06-26

我国关于精子库的政策法规主要依据《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以下是具体的政策法规内容,按照清晰的格式进行分点表示和归纳:

一、精子库的设置与管理

  1. 设置条件
    • 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并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
    • 申请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以及具备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筛查供精者的技术能力。
  2. 审批流程
    • 申请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详细资料,经初步意见后报卫生部审批。
  3. 监督管理
    • 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精子的采集与使用

  1. 采集原则
    • 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当事人自愿和符合社会伦理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
  2. 使用条件
    • 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才可以申请使用精子库的精子:因病没有精子的人、患有遗传疾病的人、因男性因素反复治疗而仍无法怀孕的严重少精子症患者。
    • 在我国,申请精子库的精子需要出示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以及不孕不育的检查证明。

三、禁止事项

  1. 禁止买卖
    •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胚胎。
  2. 单身女性限制
    • 由于我国政策法律法规限制,单身女性不能在国内申请精子库的精子进行人工受孕。

四、伦理原则

  1. 互盲原则
    • 遵循供方与受方夫妇、医务人员及后代之间保持互盲的原则。
  2. 保护隐私
    • 精子库必须对供精者和使用精子的夫妇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这些政策法规的目的是规范人类精子库的管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同时保障人民健康,并遵循社会伦理原则。